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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科研诚信在哪“绊住了脚”

发布时间:2018-08-07 09:37:42    文章来源:信用中国栏目

  广西某大学因80多名学生抄袭结课作业而被迫重修;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最近,关于学术诚信、科研诚信的话题,再次引发了大众关注。而日前,在北大信息管理系举行的“加强科研诚信,推进学风建设”座谈会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知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袁军鹏援引的一组数据,同样引发了众多学者的讨论——“据艾普蕾全球撤稿数据库显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全球共有15059篇撤稿,中国学者贡献了6879篇,占比45.68%。”

  诚信,被常年在科研一线的工作人员看作是科学研究的“生命线”,也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而“撤稿”,则是“刺痛”我国科研诚信问题的高频词。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并建立终身追究制度。

  科研诚信,究竟在哪“绊住了脚”?在这场座谈会上,相关专家展开了讨论。

  科研不端 伪造、篡改、剽窃

  科研诚信,究竟该如何定义?科研不端行为,又包括哪些问题?

  袁军鹏指出,国际上,科研诚信主要是要求科研人员对研究负责任,研究要追求科学真理,坚持人道主义,要对人类负责、对社会、对生态环境负责。“而科研不端行为,在美国等国家,主要包括伪造、篡改、剽窃等。许多国家对不端行为界定的范围还包括违规、销毁研究记录、重复出版、作者署名与其实际贡献不符、对利益冲突处理失当、在项目申请书中提供虚假信息、项目经费使用不当等。”北大信息管理系副主任王继民概括说,科研诚信是指科学研究者在进行学术研究时要实事求是,恪守科学价值准则,坚持诚信、公正的行为规范。

  “的确,每种职业都有自身的职业规范,如会计不能做假账,警察不能涉黑,官员不能贪腐等。科学研究者的职业规范主要表现为学术规范。可以说,学术规范贯穿在整个学术活动过程,无论是学术研究、学术评审、学术批评、学术管理中都存在学术规范。”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北大-维普学术大数据应用实验室主任王子舟则从学术规范的角度进行了解读。

  他指出,学术共同体针对学术个体制定,旨在促进学术自由和学术发展而形成的基本伦理约束体系,包含学术机构或组织明文规定的学术规训政策,以及学术共同体约定俗成的隐性规训准则。“被称为规范的事物,通常对个体的权利与义务、操作内容与方式等会有细致入微的指示与规定,而不会是笼统的说辞。”

  问题之源 学术体制机制

  国际期刊撤稿,只存在于中国学者中吗?

  袁军鹏坦言,根据我们自己建设的全球撤稿论文数据库,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撤销论文日益剧增。仅以收录经严格遴选、世界权威且高影响力学术期刊的Web of Science(WoS)数据为例,自1989年开始撤销2篇论文以来,到2018年6月,一共撤销了6183篇。按照第一作者单位统计,中国撤销论文最多(1102篇,占比15.68%),其次为美国(1093篇,占比15.55%),排位第三的是日本(480篇,占比6.83%),之后为印度(379篇,占比5.39%)、德国(245篇,占比3.49%)。2015、2016年中国学者的论文被国际期刊集中撤稿,导致撤稿论文数据急剧增加,超越了美国。

  “论文撤销是科学共同体净化并保持科研道德的自我纠错机制。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撤稿论文的数量基本上与发文数量呈现正相关关系,国际期刊撤稿论文中,美国、日本、印度、德国、韩国的也比较多,在国际上也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袁军鹏强调。

  在王子舟看来,科研诚信之所以存在一定幅度的滑坡、学术领域一定面积的溃烂,根源在于目前的学术体制机制出现了问题。当一个学术体制、学术机制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环境——认真做学术的拿不到奖、得不到晋升以及应有的待遇,就会导致科研诚信出现问题。

  “此外,我们现在科学研究主要是同行评审,主要依靠专家,但必须强调的是,专家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他也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自然而然会受到很多影响。因此,不可否认,专家评审的回避制度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现在虽有一些相关制度,但很多时候要求专家主动申报,专家不申报,你也查不出来。”袁军鹏强调。

  他还表示,科研诚信对策研究缺乏实践性及可操作性。从所建立的科研信用管理体系来看,我国仅仅是形成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监管机制等,具体的操作办法尚未成熟,且大多数研究者提出的对策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而从信用评价体系来看,目前也尚未建立较为统一、适用的科研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且提出的评价体系多停留在理论阶段,不能进行实践应用。

  王子舟还指出,现在,高校基本没有关于学术规范教育方面的课程,也是科研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另外,学术批评没有得到学术界、学术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诸如“书评”等类型的评论方式,有些也已蜕变为学者之间投桃报李的表扬、吹嘘,使得学术规范遭到了侵蚀乃至破坏。

  根治顽疾 改革学术水平认定机制

  “根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疾,恪守学术规范,要经过教育、践行才能养成。”王子舟认为,在这个现象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高校应创办一两门如何掌握学术规范的课程。“学术规范不讲不行,不从学生开始抓起,等真正从事学术研究以后,一些常识他还不知道,就会给其科研工作带来很多麻烦。”

  清华文科建设处副主任武海燕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应给予科研工作者一个宽松、从容的学术环境,让其不会为了赶科研进度而着急做出失信行为。“清华大学教师入职时,我们会给这些青年老师做培训,从客观上杜绝学术不规范的问题。”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进红一再强调,现在,科研评价体系多由政府主导,缺乏多方参与,因此,建议引进不同类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借助科学技术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建立终身科研诚信档案,除政府部门主导之外,还要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使其更加立体、全面,从而可以伴随着科研工作者,不仅能查他去哪儿,还能查到其学术生涯中的轨迹。否则,一个人在这个学校出了问题,马上跳到另外一个学校,却没有受到惩罚和影响。”

  对于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综合利用与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刘耀补充说,科研诚信终身追究的标准应该有历史适应性。他举例说,原来技术检测时,这个科研成果并不违规,现在技术更先进了,检测可能就会出现违规问题,而拿近似苛刻的标准做十年的追究,可能就不符合情理。

  “对于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学术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应该建立相应可操作的惩罚机制,包括违规认定、惩罚方式等。惩罚机制确立不起来,重塑学术规范就是一句空话。”王子舟一再强调,现在的关键是,必须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学术水平认定机制上,要摈弃按学术成果发表的数量、发表期刊和出版社级别来论“英雄”的方式,而应该以其推出的观点或方法、推进研究的程度等为重要参考标准,并通过同行专家评议决定。这一根本的机制转变,一旦落实在论文答辩、职称晋级、课题结项、学术评奖等学术体制中,就会对学术规范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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